“越低俗越得利”的恶俗营销实在不敢恭维

2012-09-22 16:46:09

    “不要告诉别人,你的肚子是被我搞大的!”当这样一句难登大雅之堂的话语出现在任何场合都会让人不自在。但是近日,苏州闹市区观前街某湘菜馆却堂而皇之地将这句话打成宣传横幅,引来不少市民侧目。(9月13日《扬子晚报》)

    在广东品牌策划公司龙狮看来,这样的广告挂在菜馆大门口,来来往往的人必定能够看到,并且赚足了眼球,但是不知道这条广告的创意人有何“居心”。有道是“吃人饭要说人话”,那么,来这家菜馆吃饭的人,必然把这条广告语当人话来听的。在“人话”中,“你的肚子是被我搞大的”是为何意?至少是每一个发育健全的人不难看懂的。当加上“不要告诉别人”,意思就更加明确了。广东品牌策划公司龙狮认为,商家把某些“粗口秽语”式的粗俗话语如法炮制地嵌入“宣传文本”中,岂一个“雷”字了得?

    如果说“我靠重庆”式的口号,被公众批得体无完肤,因存在语义解读上的多元性而多少显得有些冤枉地话,“搞大肚子”这样的标语,则显然是直截了当地冲着“博出位”的目的而来。因为,尽管“搞”字有多种通用的含义,但是将其置于“你的肚子是被我搞大的”这样一个民间惯用的粗鄙句式中时,无异是要“逼”着食客、行人往歪了想。当然,菜馆老板也承认是为“赚人眼球”。

    市场经济下,商家们使出浑身解数来自我推销,的确无可厚非。可,推销归推销,把一句充满了性暗示甚至可以说有几分下流的话,挂在供人吃喝的饭馆前“故弄风骚”,不也很倒人胃口吗?说白了,这不过又是一场“恶俗营销”的把戏。

    比比创新,比比管理,比比谁不用“地沟油”,比比谁的厨房条件最卫生,都比这种比谁的嘴皮子更恶心来得实际。“搞大肚子”式的恶俗营销,真的是“恶心死人不偿命”。

    然而,尽管言词上的“低格调”呼之欲出,一目了然,类似的“恶俗营销”近些年来却在各地轮番上演,大有席卷而来之势。“盛体宴”“人乳宴”口水未尽,车展已纷纷成了“女体秀”,奶牛亦可与“比基尼女”争芳斗艳,而西门庆、潘金莲等“小说中人”更是因名人故里之争而从“幕后”走向了“台前”……如此氛围之下,一街边湘菜馆“照猫画虎”,想到以“俗”制胜,实在不足为怪。为了“俗”而“俗”的赤裸裸的推销做派,因其“成本低、见效快”,就这样“一传十十传百”地恶性繁殖着。

    竞相比“俗”,短期也许确能带来爆棚的顾客,可观的收益,却不过是在“寅吃牟粮”。为了现在把自己的“名字”推广出去,可以无视公序良俗,乃至是否与自己的商品与服务相关也可不管,“怎么俗就怎么写”,这种只图眼前赚个盆满钵满,不愿花时间和精力提升品质并想出更富创意而得体的广告的营销做法,实际上是对市场公信力的疯狂透支。说是饮鸩止渴,亦不为过。

    由此,作为公共话语一部分的广告文宣体系也进一步滑向了粗糙低劣的泥沼,本可营销牟利与赏心悦目兼顾的市场广告,变成了一道道污染眼球的丑景。

    长此以往,在“越低俗越得利”的价值导向下,所谓的市场竞争也许不过是一场“雷语比拼”的游戏,物品或服务的质量反倒退而变得次要,最终受损的还是消费者。如此“过把瘾就死”的恶俗营销,不可取。广东品牌策划公司龙狮认为,商业广告虽然是出于某种特定的需要,但也是一定形式的媒体,是公开而广泛地向公众传递信息的宣传手段。其包含的信息和起到的宣传作用,不仅关系到与之有商业利益的具体对象,也是直接参与到营造社会气氛的活动,起到彰显时代精神,引领社会时尚的作用,对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潜移默化不可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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